最大可接受工作负荷maximum acceptable workload
人在正常情境中能够工作八小时而不发生过度疲劳的最大工作量,亦称“劳动强度的卫生限度”。最大可接受工作负荷一般以能量消耗界限、心率界限、最大吸氧量的百分数界限来表示。国外研究表明,能量消耗5千卡/分(1卡=4.184焦耳),或心率在110~115次/分,或吸氧量为最大吸氧量的33%左右时的体力工作负荷是最佳的。我国研究者提出一个劳动日内总能量消耗应限制在1400~1600千卡之间,最多不宜超过2000千卡。在高温等特殊不良劳动环境中工作时,还应把以上能耗值限度降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