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关系 social relation 人们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活动中结成的各种关系的总和。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法律关系、道德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最初指人们在改造自然界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协作劳动和相互交往等关系。随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和深入,逐渐形成多种层次的复杂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首次将社会关系分为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列宁指出:马克思的基本思想“是把社会关系分成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思想的社会关系不过是物质的社会关系的上层建筑,而物质的社会关系是不以人的意志和意识为转移而形成的,是人维持生存的活动的(结果)形式”(《列宁全集》第1卷第120—121页)。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各种社会关系,构成社会关系系统,即社会形态。在这种系统中各种社会关系按一定的秩序与规律组成有机整体。其中生产关系构成经济基础,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各种思想关系构成上层建筑。物质关系决定思想关系,思想关系又反作用于物质关系。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整个社会关系系统及其他诸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对抗性的社会关系居于主要地位,社会关系系统的性质就是对抗性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社会关系居于主要地位,其社会关系系统的性质就是非对抗性的。社会关系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演变,其一般规律是:生产力的发展直接促进物质关系发生变化,进而要求诸种思想关系相应地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社会关系的根本变化。参见“物质的社会关系”、“思想的社会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