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哲学 social philosophy 对人类社会关系、社会交往以及社会团体活动的一般规律性研究的学科。对其研究对象与范围的理解并不一致,有的以为社会哲学即社会学,这种观点没有强调社会哲学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是对社会的一般的普遍的规律的研究,并不涉及社会学的特殊规律与技术性的方法的研究,失之于把它的范围过分扩大。有的以为社会哲学只是对社会学概念的解释与逻辑分析,失之于把它的范围划得过窄,并偏于思辨的研究。社会哲学作为一种哲学学说,与一般的本体论相结合。柏拉图的《国家篇》与《法律篇》等均以其理念论为出发点,国家理论与法律理论是其理念论的发挥。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伦理学著作也与其形而上学不可分。教父哲学和经院哲学把社会哲学作为它的一部分。沃尔弗在其哲学分类中,以实践哲学包括伦理学、经济学、政治学,也把在人类社会中与社会关系有关的学问作为其哲学的主要部分之一。康德把道德理论、政治观点以及人类学作为其先验唯心主义的实践部分,而以对社会的改造、人的素质的提高作为其哲学的目的。黑格尔认为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社会哲学)作为不可分离的绝对精神发展过程的三个阶段,是统一的整体。现代西方哲学中,孔德以其实证主义为基础建立了新的社会学概念。以后的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生命哲学、现象学、存在主义等均有其反实证主义的社会哲学理论。社会哲学的最高成就是马克思主义对历史规律性和共产主义社会前景的论述。社会哲学的研究内容随着时代而发展。在古代,研究国家学说、政治制度和法律的本质。中世纪的经院哲学中主要研究教会与社会的关系,而以社会服从于神权为中心。近代的社会契约论是资产阶级社会哲学,以建立资产阶级的国家与政治为主要内容。现代西方哲学各派以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为其社会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马克思主义否定了在它以前社会哲学的历史唯心主义成分,而以历史唯物主义解释社会发展的动力、社会劳动方式、社会生产方式、社会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社会发展的规律性、个人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等,对作为哲学研究分支的社会哲学内容作了科学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