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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离婚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案件中被关心的关键,在其中,“结婚后房屋增值一部分是不是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是很多人想认识的问题。婚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实践活动中普遍三种状况,下边做深入分析: 状况一:房屋全额付款和装修预算都由男方结婚前所出 男方在结婚前付所有购房款,房屋产权登记在男方户下,结婚后房屋增值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房产,归属于法律规定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持续而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告方另有承诺的以外,如一方对另一方的赠送,承诺夫妻财产制好于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制。】夫妇一方结婚前签署房产买卖协议,以财产付款首付并向银行贷款,结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权于首付第三方支付公司户下的,离异时该房产由彼此协议书解决。 依前述要求不可以达成共识的,人民法院可以宣判该房产归备案一方,并未偿还的借款为不动产权一方的本人负债。彼此结婚后一同还贷付款的账款以及相对性应资产增值一部分,离异时要依据民法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規定的标准,由不动产权一方对另一方开展赔偿。 状况三:房屋全额付款由男方结婚前出,女方出装修预算 如果是男方结婚前付的全额付款,女方对该房屋开展了室内装修维护保养,造成该房屋增值,那麼根据民法典的“添附”,该房屋增值一部分理应是夫妇一同全部。 根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婚后8年之内彼此对结婚前一方全部的房屋开展过整修、室内装修、原拆原建,离异时未更改产权年限的,房屋仍归产权人全部,增值一部分中归属于另一方劳动所得的市场份额,由房屋使用权人折扣率赔偿另一方;开展过改建的,扩建一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解决。 婚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因此如果是女方结婚前出的装修预算,可以退还给装修费用以及增值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