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莱登 John Dryden1631—1700 英国诗人、剧作家和文学批评家。曾任皇室史官。1670年被封为桂冠诗人。政治上,从赞成克伦威尔的资产阶级革命转为歌颂查理二世的复辟王朝。美学思想上,强调理性和规则,提倡“三一律”,主张形式完美。在悲剧问题上提出:(1)悲剧中的行为必须是单一的而非双重的伟大人物的伟大行为;(2)悲剧没有必要具有历史的真实性,但永远有必要酷似真实;(3)创造可能的而又奇异引人的情节,是悲剧最艰巨的任务;(4)决定悲剧作品价值的是寓意,表现寓意的是人物的性格;(5)人物性格是“把一个人和别人区别开来的东西”,是“在同一人物身上并不矛盾的许多因素的综合”,是首尾一贯、与传闻人物相似、与人物的年龄、性别、地位、品质、处境诸因素相符合等特性;(6)悲剧的目的是消除观众被引发的恐怖和怜悯的激情,“使观众在愉快中得到教益”。其戏剧理论体现了古典主义文艺批评的崇古精神。主要著作有《论剧体诗》(1668)、《悲剧批评的基础》(1679)、《英雄诗与诗的自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