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性与社会性统一说 对美的本质的一种界说。认为美具客观性,同时又离不开人类社会,具有社会性,客观性与社会性是美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中国1949年以来关于美的本质讨论中主要观点之一。以李泽厚为代表。在50年代的美学讨论中,李泽厚在《论美感、美和艺术》中提出“美的基本特征之一是它的客观社会性。”即指美不仅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而且它还包含着日益展开着丰富具体的无限存在——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美的另一基本特征是它的具体形象性”,“美是形象的真理,美是生活的真实。”60年代初期,李泽厚在《美学三题议》中从“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是实践的”这一观点出发,提出应从“真”与“善”的相互作用和统一中,来看美的诞生。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主体实践活动,一旦符合现实世界的客观规律(符合“真”),从而使自己的目的、理想得以实现(实现“善”)时,必然从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中看到人的本质力量,并感到满足,引起愉悦。“这个‘实现了的‘善’(对象化的善)与人化了的真(主体化的真),便是‘美’”。“‘美’是‘真’与‘善’的统一”,是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和人类历史文明积淀的成果。还认为,“如果说,现实对实践的肯定是美的内容,那么,自由的形式就是美的形式”。“就内容言,美是现实以自由形式对实践的肯定;就形式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