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主义 agrarian socialism (1)俄国一种代表小资产阶级农民利益的思潮。19世纪中期产生并流行。由赫尔岑提出。他把19世纪50—60年代的俄国农民村社土地制度看作社会主义的胚胎,相信村社农民具有共产主义的本能,主张把村社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使俄国不经过资本主义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这一思想后经车尔尼雪夫斯基和杜勃罗留波夫进一步阐发,成为19世纪70年代革命民粹派的指导思想。以后逐步走向反面,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俄国传播的障碍。(2)一种土地社会主义。19世纪80年代产生。主要代表为英国J.S .穆勒等人。他们认为占有土地是每个人的自然权利,土地为少数人所垄断是贫穷和罪恶的主要根源。他们在保存资本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对土地问题提出了不同的主张。(3)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土地改革中农民的平均主义思想。1948年,在我国一些解放区的土改中,曾出现均分地主、工商业者、新富农、中农和其他劳动者的土地或财产的错误倾向。它反映了农民试图把整个社会经济改造为划一的“平均的”小农经济的空想。毛泽东、刘少奇等曾批评这一思想为“农业社会主义”。毛泽东指出:“现在农村中流行的一种破坏工商业,在分配土地问题上主张绝对平均主义的思想,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思想。”(转引自《红旗》1981年第11期《应该怎样看待我国的社会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