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的社会性 sociality of art 艺术的具有社会内容的性质、作用和意义。艺术的基本属性之一。中国古代美学一直有强调艺术社会功利作用的传统。从春秋时《左传》记述的“文物昭德”,孔子的诗可以兴、观、群、怨,《乐记》的“乐者,通伦理者也”、“审乐以知政”,到后来的“文以载道”说,都把艺术的起源、性质、功能与社会伦理、政治、生活联系在一起。西方美学从古希腊起,就注意到艺术与社会生活的密切关系。模仿说提出艺术的起源与本质是对社会生活的模仿。亚里士多德强调音乐的教育和净化作用。英国博克在《论崇高与美两种观念的根源》中提出了“社会性”这一概念,认为美基于积极的快乐,崇高基于痛苦的消极的快乐。快乐和痛苦的观念本来归结于自我保存和社会性。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探讨了艺术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种种联系,认为在原始社会时,就已“把艺术看做公共事业”,带有社会性特征。孔德正式提出把艺术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来研究。普列汉诺夫把每种艺术现象都拿到社会环境中加以解释,揭露了“为艺术而艺术”的观点的社会根源,论证了人的审美趣味总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为“环绕着他的诸条件”所决定,明确提出功利主义艺术观。马克思主义美学认为,艺术起源于社会,是一种社会现象,艺术以社会生活为源泉,艺术要面向社会,面向人生,从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中寻找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因,艺术具有发挥培养人的高尚情操、推动历史前进的社会作用。专门研究艺术生产和接受的社会规定性和艺术的社会功能的学科,是艺术社会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