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 英 play;德 Spiel 德国伽达默尔用语。用以比喻解释与被解释对象之间的关系。认为在游戏活动中,游戏并不决定于参加游戏活动者的意志与愿望,而是决定于游戏本身,即游戏的规则与要求所构成的实际主体。在游戏中,游戏者不再为自己的意志所控制,而是受控于游戏的规则与游戏双方的具体联系,其独特本质在于能在不断的往返重复运动中更新自身。欣赏艺术作品与此相似,欣赏者与艺术作品之间就像游戏一样,作品的意义不固定,而是随着欣赏者的审美情趣的发展而发展,艺术作品并无最后的评价。对一切文本的解释都是一种解释者与被解释的对象间无最后终结的来往运动。解释是客观存在的主体,它在不断发展中,解释不断地呈现出来,改变解释者对解释对象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