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情,苗言,华声,实义 唐白居易用语。对诗歌特性的一种概括。语出《与元九书》:“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以果树生长作喻,对诗歌的四要素即情、言、声、义作了形象的概括。认为感情是果树的根本,语言是它的枝叶,声律是它的花朵,义理是它的果实。“情”与“义”属思想内容方面,而“言”与“声”则属形式表达方面。“言”、“声”的形式是为表现“情”、“义”的内容服务的。认为诗歌之“义”是“经之以六义”的结果,与风雅比兴及美刺密切联系。“义”对“情”有影响,但“情”表现了诗歌抒情特性的根本,“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义”只有融入“情”中,染有强烈的感情色彩,才能感人至深。“情”与“义”须以“言”与“声”来表现,但又说:“声音发于情,情者系于政。”强调诗歌之“情”的社会教化内容。反映了对传统儒家美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