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拉鸠斯 Pelagius约360—约430 亦译“贝拉基”。英国神学家。精通拉丁文和古希腊文。384年赴罗马,410年移居耶路撒冷。他在罗马时,感到罗马教会的道德堕落,认为应当激发人们的道德良知,以提高道德水平。从这种愿望出发,主张自由意志论以反对奥古斯丁的预定论和恩惠不可抗拒的观点,认为任何值得赏罚的善与恶均是由我们自己做的,而不是随我们降生而来的。由于他持有异端的观点,于416年被教皇英诺森一世(Innocent Ⅰ, 401—417年在位)在非洲公会上开除教籍,但他仍然赢得许多追随者。他贬低上帝恩典的重要性,宣称没有上帝的帮助,人们可以获得拯救和善的生活。否认原罪说,肯定人生来是善的,亚当的罪恶不会传给后代,因此婴儿不必为免除原罪受洗礼。人是自由的,具有选择善或恶的权力,该权力不是上帝赐予的。道德行为的动机出自行为者,要是人对自身行为不应负责任,那么就无理由阻止他沉迷罪恶之中,伦理学并不从属于宗教教义。这些观点均遭到奥古斯丁的亲自反击。他最著名的追随者柯勒秋斯(Coeletius)把他的观点总结为下列几点:(1)亚当是必死的,无论他犯罪或不犯罪,终归要死。(2)亚当的罪仅伤害他自己,并不伤害全体人类。(3)律法可以和福音一样引人进入天国。(4)在主未降世之前,世人也有无罪的人。(5)新生婴儿与亚当未堕落以前情况相同。(6)人类全体既不因亚当之死和罪而死,也不因基督之复活而活。这种观点是斐拉鸠斯观点的极端发展。主要著作有《论意志自由》、《信仰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