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损失hearing loss
亦称“听力残疾”,或“耳聋”(广义的)。听分析器功能发生障碍,致使听力减低或丧失。听力损失的类别,从发病部位上分:(1)传导性听力损失,发生在外耳和中耳。如外耳道先天闭塞,后天性外伤;中耳的鼓膜、听骨链先天性缺损,后天性外伤,疾病性损伤。传导性听力损失的特点是声音的空气传导严重降低,声波虽可以经颅骨传导到内耳,但对于接受语音价值不大。经病理检查,及时就诊,恢复或提高听力的可能性较大,配戴助听器的效果较好。(2)神经性听力损失,发生在内耳的耳蜗损伤或听神经以及有关听觉中枢的损伤,主要由药物中毒、神经疾病等造成。其特点是声音的气导与骨导均受阻,可能伴有前庭功能损害,治愈的可能性较小,并难以选择适合的助听器。从听力损失的时间上分,可分为:(1)先天性听力损失,系胎儿期发生的听力损失。(2)后天性听力损失,又分学语前听力损失和学语后听力损失。还可从听力损失的程度划分(参见“听力残疾分级标准”)。对听力损失者应及时进行听力检查,作出评定, 以便采取不同矫正措施,或进行治疗,或选配助听器;对他们还应该尽早进行听力训练、发音练习等特殊教育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