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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离婚又舍不得孩子怎么办,离婚通常涉及到资产、孩子抚养权及其它家庭情感难题,需经过彼此深思熟虑。如果夫妻双方中间产生分歧,提议两个人先进行一个平静清醒的交流与沟通,确立这段感情关系里所存在的问题。 如在通过理智考虑后,彼此之间都会觉得实在无法一直走下去,那就要注意要不要完毕这段感情,其实就是离婚。 离婚包含两种形式,协议书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书离婚就是指夫妻两人就离婚、孩子抚养权、离婚财产分割等诸多问题达成一致后,双方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注册登记的方式。如果夫妻双方没法就离婚达成一致,一方又的确感觉必须完毕这段感情关联得话,就要注意起诉离婚的形式。起诉离婚指的是在夫妻两人没法就离婚、孩子抚养权或离婚财产分割三个问题中的一项达成一致时,也就只有通过诉讼处理,由一方位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再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决离不了,6个月后可以重新起诉离婚。假如舍不得孩子,还可以在起诉离婚时争得孩子抚养权,给予证据表明自身具有扶养水平、养育意愿强烈,例如个人收入证明、文化教育抚养孩子的生活照片等。 《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规定离婚的,能够由有关机构现场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到离婚起诉。 人民法院案件审理离婚案子,理应现场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协商毫无意义的,理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协商毫无意义的,理应准予离婚:(一)重婚罪或是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是凌虐、猥亵儿童罪;(三)有赌钱、吸食毒品等陋习知错不改;(四)因感情不合两地分居满二年;(五)别的造成感情破裂的情况。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到离婚诉讼,理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裁定禁止离婚后,彼此又两地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到离婚诉讼,理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