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康熙字典》 【酉集中】【貝字部】
【广韵】方敛切【集韵】【韵会】【正韵】悲检切,并音乏。【说文】损也。【公羊传·隐二年】何以不氏贬。【注】贬,犹损也。【杜预·春秋序】《春秋》虽以一字为褒贬。
又【诗·大雅】我位孔贬。【传】贬,坠也。
又【玉篇】减也。
又【增韵】谪也,抑也。
又【集韵】补范切,音覂。义同。
又通作辩。【周礼·秋官·士师】若邦凶荒,则以荒辩之法治之。【注】辩,当为贬。遭饥荒,则刑罚,国事有所贬损,作权时法也。
又通作辨。【礼·玉藻】立容辨。【注】辨,读为贬。自贬卑,谓罄折也。
又【集韵】扶法切,音乏。【类篇】射者所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