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 Jacques Derrida1930—2004 法国哲学家,后结构主义代表之一。生于阿尔及利亚。19岁回法国就学,后又到美国哈佛大学深造。20世纪60年代为《泰凯尔》杂志的核心人物,后脱离该杂志,长期任教于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并在美国大学中任客座教授。研究的中心问题是文字与语言结构的关系问题。提出言语中心论。认为言语的结果与基本前提都是由言语的逻辑性决定的。文字语言学研究的是文字语言自身的结构与规律。意义的绝对根源是不存在的。强调符号的物质性。认为只有踪迹维持语言,文章不单是言语的抄写,它在成为一种语言之前,首先是一种踪迹,等待着我们去辨别。“差别”在语言学中占有极重要地位,每个踪迹只有区别于另一个踪迹才能存在。踪迹是由符号相互联系起来的,一种踪迹可以转移为其他踪迹,其意义是流动的。认为这种理论避免了索绪尔把所指与能指分开的封闭的语言系统。在美学和文学理论上,提出一种动态文本理论,认为文本是有生命力的,各个文本之间交互作用,互相渗透,互相转化,无始无终,无源无本。每一作品的意义应参照整个文字系统,甚至整个文化系统来理解。故任何个别作品都没有独立、稳定的存在,文学文本的信息传递,即无中心地到处“播撒”,文学阅读即文学信码的译解工作,亦即一个含混的,无限延缓和播撒的过程。分解式的阅读即文本显露和生成,因而批评就是写作。主要著作有《论文字学》(1967)、《声音与现象》(1967)、《播撒》(1972)、《哲学的边缘》(1972)、《立场》(1972)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