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 equilibrium 又称“均衡”。指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或协调。与“不平衡”相对。是事物发展稳定性和有序性的标志之一。古希腊赫拉克利特已有这一思想,他说:“结合物既是整个的,又不是整个的,既是协调的,又不是协调的,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著作残篇》)德国黑格尔认为平衡是事物外在的统一,是事物数量大小不一致的定性,这种定性是“在不一致的事物中的一致性和秩序”。唯物辩证法认为“平衡和运动是分不开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63页),“相对静止即平衡”(同上)。平衡与不平衡相反相成。不断的平衡运动本身以不合比例为前提,“平衡总是以有什么东西要平衡为前提,就是说,协调始终只是消除现存不协调的那个运动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604页)。毛泽东把平衡的涵义概括为事物量变状况所显现的面貌,“是矛盾的暂时的相对的统一”(《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9页)。平衡是揭示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在运动变化过程中的相互关系或内在机制,它是事物系统结构比例关系上的协调和适度,即质上的相互统一与量上的相互适应。它也是事物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和内在机制。合乎事物发展规律的平衡,是事物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条件和调节机制。对于平衡状态的打破必须作具体分析。当事物原有的平衡状态已不适应甚至阻碍着新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时,就必须打破原有的平衡。建立新的平衡。协同学和发生认识论都揭示了平衡不仅是运动的状态和形式,而且还是运动的机制。它是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的调节机制。平衡与不平衡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在平衡中有不平衡,在不平衡中有平衡。由于事物始终贯穿着矛盾斗争运动,因而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平衡与不平衡还会相互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