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非理性主义 ethical irrationalism 亦译“伦理反理性主义”。一种否认道德的普遍必然性,夸大道德境况的特殊性,断言人们的理性和科学不能解决道德问题的伦理学说。它把人的行为说成是受盲目的意志、情感、下意识(无意识)等支配的,否认行为的因果必然性和社会制约性,是一种反理性的唯心主义理论。其基点是贬低理性对道德的作用,认为道德只能由人们的“生存意志”、“本能”、情绪和体验而来,与人们的理智和理性无关,是某种非理性力量的产物;否认道德的客观来源和客观标准,认为在人的生活中,非理性的本能、下意识(无意识)比理性的指导更为重要。伦理非理性主义不仅把人的活动看成不受社会条件制约的纯粹个人的随意选择,而且夸大个人爱好和激情的意义,把道德活动中的感情因素绝对化,由此认为道德实际是对个人爱好和激情的束缚。伦理非理性主义在西方伦理学史上有广泛的影响。基督教伦理学认为信仰高于理性。叔本华和尼采的伦理学主张无意识的权力意志是道德的基础,认为理性和科学不适用于道德范围。近代柏格森和弗洛伊德主义、存在主义伦理学认为神秘的直觉、下意识或无意识和人的本能产生人们的道德,人们的道德不受任何限制,自我扩张就能创造价值。它必然导致道德的虚无主义或神秘主义,是一种反科学的伦理观。参见“伦理理性主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