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语言》 The Language of Morals 英国黑尔著。牛津大学出版社1952年出版。1961年再版。并被译为多国文字。西方伦理日常语言分析学派的代表作。全书分三大部分,12章。主要讨论规定语言(prescriptive language)。认为规定语言包含祈使句和价值判断(包括非道德价值判断和道德价值判断)。第一部分通过规定语言与其他语言的比较,特别是祈使句与陈述句的比较,得出祈使句具有命令性质的结论。命令的作用是为了影响听者,劝说他做某事。第二部分主要考察价值词“good”(“好”、“善”),分别讨论它的非道德意义和道德意义。第三部分主要论述“good”和“ought”(“应当”)这两个价值词的逻辑与祈使句的逻辑的联系,并根据这种联系建立了一个分析模式。其基本内容是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分析,论述价值词和道德语言的作用、意义和性质。认为道德语言是一类规定语言,它同另一类规定语言——命令具有逻辑的联系,主要是告诉人们做某事,帮助人选择、指导人的行为。认为价值同“good”和道德语言在具体的运用中具有一定的描述意义,但最基本的性质却是评价的意义,它们的基本意思是“称赞”(commending)。认为不能用道德语言的逻辑去限制道德判断的内容,一个具有好的逻辑规则的道德判断,能保证人们在做一切事情时不犯概念错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