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宗十句义论》 Da apadārtha āstra 古代印度慧月著。648年由玄奘译成汉文,原本已失传。胜论派哲学著作。其内容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概述十句义(范畴);第二部分具体分析各个句义所包含的内容。十个句义是:实体、性质、运动、普遍、特殊、内属、可能、非可能、亦同亦异、非存在(玄奘译为实、德、业、同、异、和合、有能、无能、俱分、无说)。“实体”分为九种:地、水、风、火、空、时、方、我、意。“性质”依附于实体,分为二十四种:色、味、香、触、数、量、差异、结合性、分离性、远、近、觉、乐、苦、欲、瞋、勤勇、重、流动性、粘着性、行、法、非法、声。“运动”有五种基本形式:上升、下降、收缩、扩张和进行。“普遍”指事物的共性,即存在性。“特殊”指事物的个性,它只和某个实体相联系而限定和排斥其他实体。“内属”指实体、性质和运动三个句义相结合,不分离的原因。“可能与非可能”指实体、性质和运动在一定情况下结合的结果。“亦同亦异”指事物相对的同、异性,“非存在”有五种:未生无(尚未产生),已灭无(已经毁灭),更互无(互相排斥,如牛非马),毕竟无(绝对的非存在,如兔不长角),不会无(不能交会,如水中无火)。18—19世纪日本僧人和学者曾作大量注释,20世纪中国学者汤用彤曾在《往日杂稿》中作详细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