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义 comprehension 卡尔纳普用语。一个词项的综义是指:该词项能正确予以应用的、一切能谐和地加以想像的东西。例如:“方形”的综义包括一切可以想像的和一切事实上的方形,但并不包括圆的方。刘易斯追随迈农的划分:(1)把一切划分为不可能的东西(如:圆的方)和可能的东西。(2)把可能的东西划分为事实的东西(如:马)和非事实而可能的东西(如:独角兽)。这种处理,已涉及词项的综义,不足之处在于描述时需要引进一种与日常语言的说法有所不同的新的语言。例如:在日常语言中,通常说:“没有白的乌鸦,没有圆的方。”在刘易斯那里却要说:“存在白的乌鸦,但非事实的而仅是可能的;存在圆的方,但既非事实的也非可能的。”卡尔纳普认为这样做并非必要。用*外延内涵方法可以不必引进新的语言,仅用L概念就能表示综义。例如,他把刘易斯的说法:(1)亚历山大的马(即一匹亚历山大在某时使用过的马)是事实的对象。(2)亚历山大的独角兽是非事实而可能的对象。(有零外延但并非零综义)。(3)亚历山大的圆的方是不可能对象。(有零综义)。改用外延内涵方法中的L概念表述成:(1)摹状词“亚历山大的马”是非空的。(2)摹状词“亚历山大的独角兽”是F空的。(4)摹状词“亚历山大的圆的方”是L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