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development ofthe structure of criminal mind
犯罪心理结构的发展经历着三个阶段的形态变化:(1)潜在形态。当个体只具有某些不良心理因素,尚未形成特定的犯罪心理结构时,各因素之间处于混沌状态,缺乏明晰的指向性与稳定性。个体犯罪的产生,标志着犯罪心理结构开始形成,各种不良心理因素由混沌向有序转化,但并未完全摆脱无序状态。此时处于实施犯罪行为前的准备状态。(2)恶变与整合形态。当外界条件达到一定的阈值时,个体心理发生突变,各种不良心理因素之间, 由潜在形态后期的半混沌半有序状态恶变为胶着、稳定的有序状态,形成一种合力结构。产生具有特定指向的犯罪动机,并着手实施犯罪行为。(3)衰落形态。当犯罪行为经过实施(包括既遂和未遂),其犯罪欲求得到满足而暂时不那么强烈时,或因犯罪行为受遏止而恐惧感增强时,与犯罪相适应的心理状态消失,行为人的常态心理因素从抑制状态中恢复, 内心矛盾冲突产生,原来胶着、有序的犯罪心理结构开始衰落,变得混沌无序、松弛涣散。与潜在形态不同的是, 由于增加了犯罪体验,强化了犯罪心理,其主观恶性程度更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