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认知-生理理论cognitivephysiological theory of emotion
亦称“情绪=因素”、“情绪归因论”、“认知激活论”。由美国心理学家沙赫特和辛格(Schachter, S.和Singer, J.)于1962年正式提出。主张情绪是由两个彼此相关但又各自独立的因素所形成。其二因素为:(1)个体对刺激引起其生理变化的认知, 即对情绪的生理唤醒状态的认知,是情绪构成的起始因素。(2)个体对自己身体变化感受的解释,即对自己情绪状态的认知,是情绪内涵的决定因素。例如,警察追一逃犯,拔枪射击,过路一行人应声倒地。此一刺激情境引起路人惊恐反应(第一个认知),继而仔细观察,才知那是宣战(第二个认知),结果最后表现出来的并非恐惧情绪。故情绪的产生不单纯决定于外部刺激和机体内部的生理变化,而是外部刺激、机体内部的生理变化和认知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他们认为认知因素对于情绪的体验有很大的影响力,先后不同的情绪反应也是由认知因素所引起。这一理论提供了情绪认知理论最早的实验根据,对认知理论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也受到伊扎德(Izard, C. E.)等人的批评,认为缺乏对实验的先在效度的分析,实验设计复杂,后人难以得出相同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