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认知-发现说cognitiondiscoverytheory of learning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纳所倡导的一种学习理论。它的基本观点如下:(1)学习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的过程。在布鲁纳看来,学习或知识的获得,不论其形式如何,都是一个积极主动的过程,都是学习者把新信息或新知识和以前构成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通过同化和顺应作用使之融合为 一体。认知结构的这种组织或再组织,可以使学习者所积累的知识不断地得到扩大和改进,有利于进一步的学习。在布鲁纳的理论中,认知结构是由动作性表象、映象性表象和符号性表象三种表象体系所构成。这三种不同的认知方式或学习方式,是在儿童发展的不同时期先后出现。它们的平行并存和相互作用,是个体成熟时智慧生活的一大特色。(2)要重视各门学科的基本结构的学习。布鲁纳主张,在教学中要使学习者理解和掌握学科的基本结构,“不但包括掌握一般原理,而且还包括发展对待学习和调查研究,对待推测和预感,对待独立解决难题的可能性等态度”。其必要性是:懂得基本原理可以使学科更容易理解,有助于对知识的记忆,有助于增进学习中的迁移,能够缩小“高级”知识和“初级”知识之间的间隙。(3)学习要采用发现法。布鲁纳提倡的发现学习,就是让学习者通过独立思考去发现以前自己未曾认识的观念间的关系。他认为,发现不限于那种寻求人类尚未知晓之事物的行为,还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形式。不论儿童凭借自己力量所作出的发现,还是科学家努力于尖端研究领域所作出的发现,实质都是一样的,都不过是把现象重新组织或转换,使人能超越现象再进行组合,从而获得的领悟而已。他以心理学为依据,指出发现法的作用是:有利于激发智慧潜力,有利于培养内在动机,有利于学会发现的探索方法,有利于所学材料的保持。但是,布鲁纳也承认,发现学习费时太多,如果单用这一方法,学习者没有足够时间在迅速增长的知识整体中去发现他们需要知道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