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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很不幸,我是03年离婚的,带着一个聋哑孩子,直到06年才有能力给孩子动人工耳蜗手术,独自拉扯孩子直到小学2年级,3年级的时候孩子爸已再婚,把孩子要了去。我考虑到孩子在完整家庭里生活,身心健康都比在我身边强,就同意了。第二段婚姻是去年8月份经人介绍开始的,今年1月11日领的证,由于前面的孩子有残疾,我跟我老公交往之前,就说明了情况,不管穷富,我希望有一个健康的孩子,这也是我唯一的条件。虽然,我已经是38岁的高龄了,我也没把自己的年龄风险考虑在内,竟然意外的让我怀孕了。可对于我来说,却高兴不起来。原因是我跟我老公住的这套房子,是他离婚的时候,财产分割留给他22岁读大三的儿子,儿子自从知道我们领证且怀孕的事后,每次回家都是一而再再而三的为房子的归属争吵。 直到今年的年初八,我跟我老公的争执,儿子竟然夹插在里面,老公偏袒儿子,儿子维护老子。我找的老公的条件,不是找有钱,也不是找当官的,这个老公可以算得上是没钱没房没车没社会地位的一个人了,每月还还着房贷,我没想到他竟然会没主见。我们的争吵,他儿子夹插里面,他竟然没有态度跟立场,跟儿子两个人一起跟我吵闹,当时我已经有3个月的身孕。一气之下的我,想到了死,儿子见后,拿起手机录制小视频,我不知有没有发出去,他们爷俩就坐在沙发上看戏,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一个疯女人,最后我被他儿子从椅子上拉了下来,并推到门外,理由是“房子是我的,我不认你这个后妈,你给我滚”,衣服也撕扯了。后来是通过110我才可以进家门,晚上我一夜没睡,想了一夜,这种婚姻,我肚子里的孩子该不该生下来。自从我怀孕开始,老公是不主张生,是我强烈要的。今天的这个情形,让我看清了,我没有家庭地位,拿什么来保护孩子?第二天,我早早的出门,在我老公上班的路上,找他协商把孩子打掉然后离婚。他同意了,也拟写了离婚协议书并签好字,回去又告诉了儿子,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给出的答复是“你从今晚开始就不能住在这里了,离婚协议要重写,明天民政局不去了”,我再次的被锁在门外。于第二天只能匆忙的找个临时地方,再一次的拨打110,把我的东西搬出去,再找他协商先一起去医院,需要他本人签字才能打胎,由于月份大了,如果再拖下去,就要打申请才行,况且申请也不是这么容易批下来的。在医院里,我问他,今天的结果你满意吗?家散了,老婆没了,孩子打掉了。现在,我已出院了,还没出月,虽然一直是他在照顾我,之前住的房子,他儿子已经找中介联系买家来看房了,铁定是要卖的,就是担心他老子以后再带其他女人来住房子生孩子争房产。我也知道他现在是后悔了,他一直强调,现在没压力了,没负担了,多给自己打算打算,活的轻松点,我以后会对你好的。可是,我真的看不到所谓“好”的保障在哪?这样的婚姻,还值得继续吗?以后,该怎么走呢?导师解答:都闹成这个样子,还有什么脸再过下去?本来再婚高龄就不适合生孩子,而且你们两个之前都各自有孩子,穷的连房子都不是自己的,死活要生孩子是为什么?有神秘遗产要继续?你以后再和任何人结婚都不要再想生孩子的事,就找个家庭负担轻,儿女通情达理、有情有义的男人做个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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