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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每天活在痛苦之中,因为我老婆带着二十万元存款离家出走了,跟一个五十多岁的郑州跑工地的人走的,那个老头有孙子了,有老婆,他孙子八九岁了,他们不承认在一起的,那个老头也不承认,但是我有证据,证明她们在一起的。 老婆说离婚,条件是两个孩子她一个不带,我四十,她三十六,大孩子十四了是她以前离婚怀孕在我家生的,不是我亲生的,我养十几年了也有感情的,我舍不得,二孩是我的,两个男孩在我身边,我以后路还长着呢,肯定没人嫁给我,再说了两个男孩负担重,她又带走那么多钱,离婚让她带走一个,带走一个她又不同意,我很痛苦。导师解答:如果你有她带走家里存款的证据,你可以起诉她,追回婚内共同财产。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她前夫的,你可以让她带走或者让她前夫领走。如果你实在舍不得孩子,就辛苦点把他们拉扯大,大儿子已经十四岁了,再有几年就能帮你挣钱,你运气不好摊上这种女人只能受些辛苦,但是她也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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