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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单亲妈妈,在我怀孕期间,前夫和单位女同事出轨把小三偷偷带回家睡我的床,新老房都去睡。随后,孩子出生时,他找茬吵架离开了,和比他小十五岁的小三鬼混同居。2015年,在我哺乳期儿子五个月,他提出离婚,伤透我心,我们协议离婚。婚内房产变卖,我损失几十万。后因抚养费问题,也因为我损失太大不甘心,找他去他老家浙江丽水,当地法院索要抚养费的时候,他把我从三楼推下楼导致我头部缝两针。 我气不过回无锡之后把小三打了,家都没有了还要什么面子。他联合小三验假伤送礼给当地派出所拘留我七天,这个人畜对外说儿子不要了,更不会给抚养费,和小三跑到了杭州躲避起来,期间还找人砸我车,估计现已结婚。我想问的是,我儿子的抚养费我还要不要去打官司?穷山恶水出刁民,我家里人的意思是,官司要打,但也怕我去了会吃亏。导师解答:当初他在哺乳期提出离婚,你就应该在分割婚内财产时照顾到自己和孩子的利益。离婚后不甘心损失太大去法院起诉没问题,只是你不应该在前夫把你推下楼摔坏后,找人去打小三,要打也得打你那个丧心病狂的前夫才对呀?为了你的人身安全考虑,还是请一个代理律师出面打官司,你不要再亲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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