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号学 semiotics 亦称“符号学”。关于指号和指号过程的理论。美国皮尔斯为指号学奠定了基础。莫里斯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对它作系统阐发后正式创立。认为语言可分析为三个要素:语言的使用者、(口头或书面)词句和词句的意义。任何语言系统均可从这三个要素的全部或部分加以研究。包括三个分支:语用学、语义学和语形学。语用学考虑到所有这三个要素进行研究;语义学不考虑使用者,局限于词句及其意义;语形学撇开使用者和意义,只研究词句结构和词句间结构。又可划分为经验指号学和纯粹指号学。前者研究自然语言。后者也称逻辑指号学,研究人工符号语言,对之作逻辑分析。就后者而言,通常把语形学定义为研究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学研究符号及其指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语用学研究符号与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逻辑指号学认为语义学和语形学尤为重要,它们常被合称为“形式化语言研究”,这一用语又往往特指语形学。对于逻辑语义学和语形学,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划分尤具重要意义。它为语言的理解提供了最广泛的观点和极为有效的构架,已成为语言哲学和理论语言学的主要方法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