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继承 abstract heredity 对历史上哲学遗产及道德遗产的一种继承方法。中国冯友兰于《中国哲学遗产底继承问题》和《再论中国哲学遗产底继承问题》这两篇论文中首先提出。主要内容是:(1)“在中国哲学史中有些命题,如果作全面地了解,应该注意到这些命题的两方面意义:一是抽象意义,一是具体意义”;(2)“哲学体系中的主要命题,如果有可以继承底价值,它底抽象意义是可以继承的,具体意义是不可以继承的”;(3)“哲学史的某些命题,我们若专注重其抽象意义”,那就是“对一切阶级都有用的”。如孔子的“学而时习之”,其抽象意义是“无论学到什么东西,学了之后,都要及时的经常的温习和实习”,这至今正确,对我们仍然有用;而其具体意义是叫人学诗、书、礼、乐等传统的东西,这在现在就没多大用处,不需要继承。冯友兰认为,孔子的“节用而爱人”,其抽象意义也是正确的,和我们主张的“勤俭办社,关心群众”是一致的,可以继承,但其具体意义则是“‘爱贵族’底成分居多”,则不能继承。赞成这一观点的人声称必须抽象继承封建统治阶级道德,否则就不会有无产阶级道德。抽象继承法提出后,在学术界几度引起大规模的讨论。有的认为抽象继承法是一种“可取的方法”,“甚至是接近正确解决哲学继承的方法”。有的则认为这一方法割裂了具体和抽象的辩证关系,这种对道德遗产的分析,不符合历史的真实逻辑,而且撇开劳动人民的道德传统,易于导致抽象的、共同的道德论,因而不是一种应取的科学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