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森 Donald Herbert Davidson1917—2003 美国哲学家,语言哲学中实在论代表之一。早年就学于哈佛大学,1949年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在纽约女王学院、斯坦福大学任教。其后历任普林斯顿大学、洛克菲勒大学和芝加哥大学哲学教授。他运用塔尔斯基关于真理语意学定义的成果和方法解决包括自然语言在内的语言的意义问题,提出“戴维森纲领”,即把真理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最基本的概念,完全根据语句的真值条件来规定语句的意义。这种实在论的意义和真理理论的根本点在于:不论我们是否能获知关于世界的语句的真假,这些语句都会根据所述之事在世界中的存在状况而以确定方式要么是真、要么是假,换句话说,一个给定语句类的语句之真值条件,可超越人们对它的识别能力而存在,二值性原理(即每个有意义的陈述句要么真要么假)对该语句类成立。该理论一经提出,即引起了争论。主要著作有《真理和意义》(1967)、《自然语言和语义学》(1970)、《彻底的解释》(1973)、《保卫惯例T》(1973)、《对真理和解释的探讨》(1984)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