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论美学 aesthetics of theory of pleasure 西方现代美学流派之一。19世纪末兴起于欧洲,20世纪初流行。主要代表有法、英、美、意等国的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如居约、艾伦、马歇尔和波伦那(M. Porena)等,有人把美国的桑塔亚那也划入此派。他们对形而上学的哲学思辨方式的美学不感兴趣,而把美学研究的重点移置于审美经验上,从快乐的生理和心理基础来探讨美的本质,具有科学美学的倾向。居约认为,美是一种知觉或活动,营养与生殖功能的满足、对高贵艺术的享受所产生的快乐都属于美感经验。艾伦认为,快乐是生命力的增进和肌体的健康,美感就是一种快乐。马歇尔认为,对人类来说,对刺激的反应力大于刺激的力量,就会感到快乐,美是相对稳定的真正的快乐。这些观点揭示了美和快感的某种联系,涉及审美快感的生理和心理基础的某些方面,但忽视美感的社会性,把美感归结为纯粹的心理或生理的快乐,则有片面性。快乐论美学家中有的人对此持矛盾态度,波伦那承认美是引起快乐的东西,但又认为也存在着一种只为美自身而存在的审美对象。桑塔亚那认为,审美快感是客观化了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快感。居约在后期著作中也摆脱了纯粹生理美学的局限,看到艺术、美与社会的关系。快乐论美学上承费希纳实验美学的“自下而上”的研究方向,下启20世纪西方各派心理学美学,产生了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