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纳悖论 inductive paradox 由归纳推理推出严重违反直觉的结论,或者导致互相矛盾的预测。它是由试图利用数理逻辑工具构造归纳逻辑系统,以求在逻辑上解决休谟“归纳问题”而引起的。人们不满足于休谟对“归纳问题”的心理主义“解决”方案,而设想对应于演绎推理的“衍推”概念,用符号逻辑语言来构造一个归纳推理的“确证”概念。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对归纳结论的“确证”有一个清晰和完整的表述,那么可以认为归纳的逻辑方面的问题就获得了解决。但是,在对“确证”概念的提炼加工中,人们却发现“归纳问题”又以归纳悖论的面貌出现了。因此,归纳悖论实际上是“归纳问题”在归纳逻辑中的表现。通常所说的归纳悖论有3个。它们是:(1)古德曼悖论,又称“绿蓝悖论”或“新归纳之谜”,主要在由观察作出推测,亦即发现假说时产生。它是古德曼(N. Goodman)在1946年首次提出,在1955年《事实、虚构和预测》一书中阐述的;(2)亨佩尔悖论,又称乌鸦悖论或确证悖论,主要在对假说进行辩护时产生。由亨佩尔在1937年首先提出,在1945年《确认逻辑研究》中详细论述;(3)凯伯格悖论,亦称彩票悖论,主要在接受被合理确证了的假说时产生。1961年由凯伯格提出,这个悖论并不涉及证据和假说之间的关系,而是关于某一假说达到令人满意的证据确证度时,人们将怎样对待这一假说。自归纳悖论出现之日起,人们就一直寻求解决它们的途径,提出了多种解决方案,但至今仍未得到满意的解决。归纳悖论及某些著名疑难问题的深入研究,推动了归纳逻辑理论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