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共产主义 military communism 亦称“战时共产主义”。苏维埃俄国在1918到1920年底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实行的经济政策。其目的是要在当时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动员国内一切资源供应前线的需要,保卫新兴的苏维埃政权。试图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的分配。具体内容有:(1)实行余粮收集制,即农民必须将全部余粮交给国家,不许私自买卖粮食。(2)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所属的各部门总管理局对全部工业进行集中领导,企业没有经营自主权,设备、原材料由国家供应,产品由国家分配,不用货币结算;禁止日用必须品的贸易,实行主要消费品的配售制度。(3)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普遍的义务劳动制,以劳动手册代替身份证,以完成一定量的劳动分配口粮。(4)实行极端的集中制,采用强制的“军事化”的领导方法,以红军的建制组织劳动。实行军事共产主义虽然集中了全国人力、物力,保证了前线的供应和战争的胜利。但也有严重的消极后果,列宁曾指出,它“阻碍了生产力的提高”,“它是我们在1921年春天遭到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的主要原因”(《列宁全集》第42卷第184页)。因此,“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列宁选集》第4卷第502页)。在粉碎外国武装干涉和结束国内战争后的1921年春,改行新经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