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美学派 School of Content Aesthetics 西方美学流派之一。19世纪后半期起形成和发展于德国。同以赫尔巴特为主要代表的形式美学派相对立。主要代表有魏塞、F.Th.费希尔、夏斯勒(Max Shasler) 等。他们继承黑格尔重视理性内容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的公式,按照理念的辩证发展来说明艺术的发展,注重形成美的内容方面的因素。F.Th.费希尔提出美是理念在感觉形式中的表现。夏斯勒认为美是一种具体的理想呈现于直觉领域。他们都注意到黑格尔美学所忽视的“丑”概念,魏塞提出“丑”在自然和艺术中具有不同的积极意义;卢森克朗茨强调“丑”应在艺术中占重要地位,E.哈特曼认为高级程度的美是建立在低级程度的丑之上的。此外,他们还借用近代科学中现象分析法研究审美现象。与形式美学派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批评形式美学派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倾向;(2)坚持黑格尔美学的形而上学的方向,同形式美学派的“形而下”的实证方向相对立;(3)坚持美学派研究的思辨性和哲学性,同形式美学派寻求“精密科学”式的实验研究和心理学方法相对垒。该派代表作有《美学》(魏塞),《美学》(F.Th.费希尔),《丑的美学》(卢森克兰茨),《美学批评史》、《艺术体系》(夏斯勒),《美的哲学》(E.哈特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