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神 中国美学史用语。指形象所传达出的对象的精神。语出《世说新语·巧艺》:顾恺之“画人,或数年不点目精。人问其故,顾曰:‘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即“这个”,指眸子)中。’”先秦、两汉哲学已有关于人体形神的理论。魏晋人物品藻尤其看重风神、气质之美。故顾恺之画人,注重表现其神态、性格等精神面貌,而以为眼睛对于传神至关重要。以后重传神成为中国绘画的传统,对“神”的理解也日益深化。宋陈郁《藏一话腴》(卷下)提出写心之说:“益写其形,必传其神;传其神,必写其心。”强调不仅要传达人物一时间的神态和外表的神采,且须表现其较为恒定的性格、怀抱、思想境界。邓椿《画继·杂说·论远》指出:“世徒知人之有神,而不知物之有神。”并认为绘画之所以能曲尽天地万物之态,“传神而已”。将传神作为描绘一切事物的根本法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