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人 1869—1913 近代小说理论家。原名振元,字慕韩,一作慕庵,又字摩西。江苏常熟人。曾为“南社”社员,任东吴大学教授。在小说美学思想上,认为“小说之实质”,在于它是“文学之倾于美的方面之一种也”(《小说林发刊词》)。“微论小说,文学之有高格可循者,一属于审美之情操”。将小说的审美价值提高到重要的地位。提出要正确认识小说的社会价值,要反对历史上“视小说也太轻”的片面性,正视“小说之风行于社会”的现实,又要纠正“今之视小说又太重”的毛病。指出忽视小说的审美价值,而夸大其社会价值,好像小说“一若国家之法典,宗教之圣经,学校之科本,家庭社会之标准方式”(同上),正是近代“小说革命”失败的原因之一。这一观点纠正了梁启超无限夸大小说政治作用,忽视审美情操价值的偏颇。有《石陶黎烟室遗稿》、《石陶黎烟室劫后遗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