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行为 communicative action 德国哈贝马斯用语。指人与人之间通过符号为媒介进行交流以达到相互理解、承认、一致的行为。认为人们在社会劳动与社会生活中发生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反应,如甲借助于某种交流符号表达出某种行为期望,乙对此以某种行为作出反应以满足甲的期望,是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交往行为。其中交流符号的意义和交往行为是互为规定的。主体间在语言理解的基础上,承认、服从交往行为中共同的规则或规范,以此决断个人行为的取舍;遇有不同意见时,通过交往达成谅解协调。认为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的成熟程度。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交往受到干扰,表现为雇佣者、消费者、公民和官僚在行为领域内的金钱化和官僚主义化;在官僚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里,交往成为官僚制度上的伪政治交往,在某些方面同物化作用相应。这类交往行为是不合理的,它使主体间不理解,不一致。主张交往合理化,不受控制,使交往者生活在一个无压抑的相互理解的世界上。哈贝马斯不仅想用交往行为的范畴取代马克思的生产关系范畴,并试图以与释义学和语言分析相沟通的交往行为理论取代老的批判的社会理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