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跃 leap 事物发展过程中从量到质,从一种质态到另一种质态的转变过程。德国莱布尼茨在《人类理智新论》一书中已使用“飞跃”这一术语,他认为:“在自然界中一切都是逐步的渐进的而丝毫不作飞跃的。”黑格尔批评了这一观点,指出自然界中存在着飞跃,并在考察度量关系时提出,纯粹量的增加或减少在一定的关节点上会引起质的飞跃。飞跃是渐进过程的中断、由一种质到另一种质的迅速变化和过渡。唯物辩证法认为,飞跃是事物发展中合乎规律的阶段和必然的环节,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中的普遍现象。恩格斯指出:“从一种运动形式转变到另一种运动形式,总是一种飞跃,一种决定性的转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6页)飞跃由事物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引起。它是事物存在与非存在的统一、旧事物灭亡与新事物产生的决定性环节。列宁十分重视黑格尔关于飞跃即渐进过程中断的见解,进一步提出事物的发展是渐进性和飞跃相统一的思想,并指出辩证与非辩证的转化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承认飞跃。飞跃在事物发展中具有重大作用。自然界如果没有飞跃,新的物态或新的物种的产生便无法理解。社会中如果没有飞跃,旧的社会形态不会瓦解、新的社会制度不可能建立。飞跃的实现和完成是一个过程。由于质变时新旧事物相互交叉,无论哪个物质层次上所发生的飞跃,都具有时间持续长短和空间规模大小的特性。飞跃的时间长短、规模大小,因物而异。微观世界中,某些基本粒子的衰变过程只有几亿分之一秒;宏观和宇观世界中物体的飞跃,有的可长达千百万年,甚至是亿万年。由于事物性质的千差万别及其所处条件的复杂性,飞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基本形式有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两种。前者通常是解决对抗性矛盾的飞跃形式,是通过激烈的外部冲突来实现的;后者通常是解决非对抗性矛盾的飞跃形式,这种形式不发生剧烈的外部冲突。由于矛盾的复杂性,不同事物有不同的飞跃形式。同一事物在不同的条件下,也可以有不同的飞跃形式。飞跃的形式会随着事物性质及其条件的变化而变换。在实践中必须根据事物的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飞跃形式,才能有利于事物质变的实现。唯物辩证法既反对否认飞跃的形而上学观点,也反对不顾量的积累而任意飞跃的见解。研究实现飞跃的各种不同形式是各门具体科学的中心任务之一。国内有学者认为,法国数学家雷内·托姆的突变理论为飞跃的形式和过程提供了数学模型和具体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