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戾换 partial inversion 戾换法的一种。通过对一个判断(主要指A型判断与E型判断)反复地进行换质、换位,最后得到一个新判断,而新判断的主项为原判断主项的矛盾概念,新判断的谓项仍为原判断的谓项。如以“SAP”进行戾换:SAP→SEP→PES→PA S→SI P→SOP。SOP即SAP经过不完全戾换而得出的新判断。例如:“所有金属都是能导电的”,通过不完全戾换则可得到新判断“有的非金属不是能导电的”。但I判断与O判断由于无论怎样进行换质、换位,总不能达到变主项的要求,即使之成为原判断主项概念的矛盾概念,故不能进行不完全戾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