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论证的四重格 four patterns of moral proof 英国黑尔关于道德抉择的具体方法。指在作出道德抉择时,必须全面考虑四个方面的因素,即问题的事实、可普遍化原则、意向和想像力的运用。例如,关于种族歧视的伦理问题,可以从这四个方面来进行论证:(1)事实。是否有科学证据表明属于不同种族的人在生理或能力上有基本差异。(2)可普遍化原则。假定某个人主张其他种族的一切应当和他自己种族的人受不同的待遇,他是否认识到,倘使他自己是其他种族的一员,这条规定能否适用于自己。(3)基于这种可普遍化原则,如果他的意向仍不改变,那么他是否愿意受到他希望少数种族的人所受到的那种待遇。(4)想像力。作为例子,可以设想某个科学家发现一种杆菌,计划散放到空气中,这种杆菌是无害的,但受到感染的人的肤色都将由白变黑或由黑变白,由此他是否仍坚持肤色是决定道德歧视的标准之一。黑尔认为,通过上面四重格式的论证,能帮助人们采取某种道德决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