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Zur Kritik der Hegelschen Rechts-Philosophie 马克思著。是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手稿。1843年夏写于克罗茨纳赫,故又称《克罗茨纳赫手稿》。原稿39张,每张手稿上均有马克思标上的罗马数字。手稿没有标题,现有标题是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加的。该书一直没有出版,直到1927年才由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用原文发表。编入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手稿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中阐述国家问题部分作了全面的分析和批判。剖析黑格尔在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上的唯心主义观点,得出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结论。还对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进行批判和改造,指出黑格尔所阐述的国家和市民社会间及国家内部存在的差别和矛盾不是存在于“理念”中,而是存在于客观现实的过程中。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指出:“马克思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出发,得出这样一种见解:要获得理解人类历史发展过程的锁钥,不应当到被黑格尔描绘成‘大厦之顶’的国家中去寻找,而应当到黑格尔所那样蔑视的‘市民社会’中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40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