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化论 英 evolution theory;法 theorie de l'evolution 亦译“天演论”、“演化论”。通常指阐述生物演化发展的理论。法国拉马克在《动物学的哲学》(1809)一书中最早提出“进化论”一词,并提出用进废退法则和获得性状遗传法则来解释生物的进化。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1859年的《物种起源》一书根据大量地质学、古生物学、比较解剖学、胚胎学等方面的资料,特别是他在环球考察以及研究家养动植物所获得的科学资料,提出生物通过生存斗争和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而实现进化,奠定了进化论的科学基础。19世纪末,德国生物学家A.魏斯曼提出“种质连续学说”与达尔文“自然选择学说”相结合的进化理论。认为生物体由种质和体质组成。种质即遗传物质,专司生殖和遗传,是连续和稳定的,不受体质的影响,但它是自然选择的对象,进化是种质的有利变异经自然选择的结果。1917年,美国遗传学家Th.H.摩尔根提出“基因论”,用染色体上直线排列的遗传因子的不同组合来解释生物进化。1937年,苏联美籍遗传学家杜布赞斯基发表《遗传学与物种起源》一书,把细胞遗传学、群体遗传学成果与达尔文主义进化论加以综合,建立了现代综合进化论。认为基因突变与染色体畸变是进化的原始材料,由于环境的变化、突变率的高低、选择的强度、群体的大小、异质合子优势(杂种优势)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促使生物群体分化而形成亚种,进而形成新种。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的迅速发展,综合进化学说进一步向分子水平发展,并成为当代进化学说的主流。进化论不仅是一种说明生物进化机制的科学理论,而且体现了自然界的联系和发展的辩证法则,含有极为丰富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内容。它表明自然界是一个历史过程,生物界也有自己的历史,现今的生物,包括人类在内都是物质自身发展和变化的历史产物,不是上帝创造的或永恒不变的。因此,进化论给神创论、目的论和物种不变论等宗教和形而上学唯心主义以沉重的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