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尔,Ch. Charles Lyell1797—1875 亦译“莱伊尔”。英国地质学家。1814年入牛津大学学古典文学。1816年入林肯律师学院学法律。1825年获专门律师资格。次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831年任伦敦皇家学院地质学教授。1835年被选为英国地质学会会长。1837—1854年,曾考察欧洲、大西洋与非洲西北诸火山岛屿地质。1864年任英国科学促进会主席。1830年,提出地质渐变论。认为地球表面以及它上面的无机物和有机物是在逐渐变化的。地球表面的变化是由各种对立的自然力的相互作用造成的。1833年提出第三纪地层划分法,奠定了近代岩石分类的基础。1835年发表《地质学纲要》,介绍了地壳的组成物质及其排列次序。是地质学中现实主义方法的创始人之一。主张“古今一致”说(uniformity):“生物界和非生物界现在和过去一系列变化具有一致性。”这是他“将今论古”历史比较方法的理论依据。认为人类可以根据现在起作用的自然力与法则,运用类比推理与归纳推理,恢复地球的过去历史,从而揭示自然的奥秘。恩格斯对赖尔的贡献给予很高的评价:“最初把理性带进地质学的是赖尔”(《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68页)。赖尔的观点也有缺陷,即认为对地球发生作用的各种力无论在质上或量上都是不变的,地球是偶然的、毫无联系地变化着。他多年没将其地质进化论与生物进化论联系起来,甚至相信物种不变论。但1859年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而受到反对与责难时,他和赫胥黎等人一起捍卫了进化论,并于1863年正式宣布接受生物进化论,并于1866年对1828—1833年写成的《地质学原理》(4卷,曾不断修订、再版,逝世时出至12版)第2册第9章加以重写,成为地质科学中进化论学派进一步发展的标志。主要著作还有《地质学基础》(1838)、《古人类的地质证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