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贻孙 清初诗歌评论家。字子翼。江西永新人。崇祯时曾与石茂先、陈士业、徐巨源、曾尧臣诸人结社豫章(今江西南昌市)。明亡隐居。清顺治初,学使者慕其名,特列之于贡榜,贺避不就。康熙时为拒博学鸿词荐,削发入深山。晚年贫困。主张诗人应为悲愤不平而作诗,如是由于“方寸太平”而作诗,则无诗歌的美刺讽诫和兴观群怨作用。认为诗歌应象天地间的“雄风”,要“怒”、“激”,“吹沙崩石,掣雷走电”,要“凄怆”、“哀怨”、“以哭为歌”(《自书近诗后》)。又认为诗歌创作是由不平而至于平,以风为喻:“知风之为物:其怒也,乃其所以宣也;其激也,乃其所以平也;其凄怆也,乃其所以于喁唱和也。风人之诗亦犹是已。”(《康上若诗序》)主张诗歌要“蕴藉风流”、“灵变惝恍”、“清空一气”、“温柔婉恋”,要“平远”、“清”。注意个人坎坷的人生遭际及感慨可由诗歌创作而转化为艺术对象。认为:“诗之近自然者入想必须痛切;近沈深者,出手又似自然。”(《诗筏》)对诗歌创作和鉴赏提出了“诗以蕴藉为主”、“诗文有神,方可行远。神者,吾身之生气也”,“使人不觉为怨,真可以怨者也”(同上)等审美要求。有《诗筏》、《骚筏》、《水田居士文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