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含义和指称》 Über Sinn und Bedeutung 德国弗雷格著。1892年发表。文中首次提出含义和指称的区分,对语言哲学作出重大贡献。从a=a和a=b这两个简单的同一命题进行分析,提出a=b这个命题(例如“暮星就是晨星”)为何能够比a=a这个命题(例如“暮星就是暮星”)提供更多知识,认为这是因为一个命题中除名称及其所指的对象之外,还有第三种因素即名称的含义。“暮星”和“晨星”指同一对象(金星),但具有不同含义。名称及其含义和指称的正常联系是:与某个名称相对应的是特定的含义,与特定的含义相对应的是特定的名称,而与一个特定的指称(对象)相对应的可能不是只有一个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