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新论》 亦称《刘子》、《新论》、《流子》等。初见于《隋书·经籍志》。《旧唐书》《新唐书》著录并题为刘勰撰。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说:“北齐刘昼、孔昭撰,唐袁孝政注。或以为刘勰,或以为刘孝标,未知孰是。”但 《宋史·艺文志》、《四库全书提要》等多认为是刘昼所撰。十卷五十五篇。内容涉及哲学、政治、经济等,“泛论治国修身之要,杂以九流之说”。其中《审名》、《鄙名》、《九流》等篇,论述了名实、名理等问题。主张“言理兼通,而名实俱正”,说:“言以绎理,理为言本,名以订实,实为名源。……今信言以弃理,实非得理者也。信名而略实,非得实者也。故明者课言以寻理,不遗理以著言,执名以责实,不弃实而存名。然则言理兼理,而名实俱正。”认为“重古而轻今,珍远而鄙近,贵耳而贱目”,则容易“崇名而毁实”(《正赏》)。“是以古人必慎传名,近审其词,远取诸理,不使名害于实,实隐于名,故名无所容其伪,实无所蔽其真,此之谓正名”(《审名》)。对名家有所评论,说:“名家宋钘、尹文、惠施、公孙捷(龙)之类也。其道主名,名不正言不顺。”(《九流》)将名家的正名纳入儒家“名正言顺”的正名思想中。有《文津阁》本等,今有上海古籍出版社《刘子集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