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 structure 西方哲学史用语。指诸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联结关系的总和。“结构”一词源于拉丁文structura,原意为“构成”、“建造”。20世纪初,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首先在语言学研究中提出“结构”的理论,认为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它由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构成。60年代,法国哲学家莱维-施特劳斯把结构的观点应用于人类学研究,创立了结构主义人类学。此后,作为结构主义的哲学思潮便开始流行起来。一般认为,瑞士结构主义心理学家皮亚杰在《结构主义》一书中对“结构”所下的定义具有代表性。他指出结构有以下三个特征:整体性,即结构是按一定组合规则构成的整体;转换性或同构性,即结构中各个成分可按照一定的规则互相替换,而并不改变结构本身;自身调整性,即组成结构的各个成分都相互制约,互为条件而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响。在结构主义者看来,客观对象是杂乱无章的,只有通过人提供的模式,才能获得对象自己有秩序的结构,因此,结构本身是先验的,是人的无意识的产物。并认为结构作为一个整体是封闭的,它通过内部的自行调整进行变化,一切语言、社会关系、经济制度以及人的思维活动都从其派生。结构主义者在方法论上强调整体性研究和内部结构研究是正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