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美 social beauty 人类实践创造的体现社会事物发展规律和丰富性,与人的实践意愿、审美理想相和谐的社会生活的美。与“自然美”合称“现实美”。包括人的行为美、语言美、心灵美、环境美及劳动创造的物质产品美等。古希腊柏拉图关于心灵优美与身体优美和谐一致是最美的境界及美的制度、知识的论述,亚里士多德关于美是一种以行为为主的善的论述,德国J.席勒关于通过审美教育造就“审美的国度”、“理性的人”、“审美的人”的论述,都触及了社会美的基本问题。但均未揭示出社会美的实质。社会美不同于艺术美,它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的美;也不同于自然美,它是人类创造的社会事物和社会现象的美。社会美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人自身的一切活动。人类求真向善的本质力量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发挥,从而创造出社会美。人类的实践活动遵循客观规律,适应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并显示出人类无穷的自觉自由的创造力时,体现了美的规律,就是美的;人类的这种创造性实践活动的产品凝聚着人的本质力量,适应了人的物质的精神的需要,也成为人的审美对象。在社会美中,人的美(包括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仪表美)占居中心地位。社会美具有相对稳定性,又有历史发展性,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态。它主要侧重于内容,以真为基础,以善为前提,但其功利的直接性已消溶在感性形式中,它在本质上是以感性形式表现出来的美。社会美是人的审美对象、领域和美感的源泉之一,它的生成、发展对于造就全面发展的高尚的人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它是艺术创造的源泉之一,对社会美的发掘、提炼和艺术地表现,是创造艺术美的重要前提。在中国,对于社会美有不同的见解。有的认为在劳动异化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劳动、劳动产品、劳动者、人与人的关系都已异化,不存在社会美,只有在消除劳动异化的社会才有社会美;有的认为在劳动异化的社会里,劳动、劳动产品、劳动者、人与人的关系仍在一定程度上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仍有社会美,而在消除了劳动异化的社会里,社会现象的美则是社会美的高度发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