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王国 德 Ordnung der Zwecke 德国康德伦理学用语。指从其伦理道德观点所推论出的人所应当存在于其中的理想社会。康德认为人是有理性的,可以在自己的善良意志和道德规律的制约下自己克服社会上的欲望的引诱,自觉地履行道德规律的要求,有目的地行为,自己是目的本身,没有人(甚至于神)可以简单把他用作手段。人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道德律不是个人的行为准则,而是普遍的规律,这个规律是作为理性者的人所自己规定的,每个人都有这种自己规定其行为的普遍规律,因而社会中的人通过这种共通的规律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目的的秩序,即目的王国。在这个目的王国中也有其个别的差异与私自的目的,但在这种普遍原则下面可以抽掉这种个别差异与私自目的,达到一个目的的王国。康德认为,如果世界上只有无生命的物体或有生命但无理性的物体,则这个世界是无价值的,如果有有理性者,但他们又只追求物质的幸福,不考虑道德的价值,没有目的,则这种有理性者只有相对价值而无绝对价值。只有有理性的人成为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才有绝对价值,由这样组成的结合体就是社会。在这种社会中,自由与必然就得到调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