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阳 1497—1580 白族思想家、史学家。字仁甫,号中溪。云南大理人。曾任监察御史等职。中年辞官归家乡大理,隐居四十余年。主张施政以儒家教化为主,指责当时官吏腐败成风,如“鱼烂河决,不可救药”。指出百姓是国家的“元气”,应当关心和爱护。强调“万里边氓,亦国家之赤子”,要求减轻对边境人民的剥削和压迫。提出“志于明道者,不主儒,不主释,但主理”,主张折衷儒道佛三家。认为“天地世界,可谓广大,而吾人之性,又包乎天地世界之外”。认为人的性、心、意、情四者不同。性为人先天具有的精神和道德本体,唯一唯中,无偏邪和错误,即“本觉”、“良知”,性感于物而为心识;心识是人对外物的感应,它倚于外物而背离了性,即“不正”,成为意识;意识是人为外物所惑而生,陷于迷乱,流而为情识;情识是人为外物所蔽而生,已是“忘己循物,背觉合尘”。心识、意识、情识皆是本性之蔽。惟有摒除外物的感惑,做好内心修养,始能“复性”,否则将背弃本性,自救不暇。修养方法是:心识“正心”,“正之使中”,意识“诚意”,“诚之使一”,情识“窒欲”。认为性是“天体象可拟,非思议可及”的绝对本体,故圣凡贤不肖智愚同具,人的本性是平等同一的,由此主张对人一视同仁。有《大理府志》、《云南通志》、《心性图说》等。辑有《李中溪全集》,收入《云南丛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