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期adolescence period
这个术语来源于拉丁文“adulescere”一词,意为“生长”,或“达到成熟”。是由儿童转变为成人的准备期或过渡期。对它起始和结束的确切年龄标准尚存在不少分歧。一般认为它始于性成熟,止于个体独立承担类似成人的各种社会责任,如结婚、全日工作或严格接受职业训练的时期。随着社会的发展,青年期的时间在不断延长。一是由于儿童身体发育和第二性征出现前倾化;二是“学历主义”和技术社会对青年的教育与训练要求提高,使青年参加工作和建立家庭的时间后倾,形成漫长的“过渡期”。身体变化和心理变化可以促进社会角色的变化,而社会角色的变化又进一步带来心理的适应和社会关系的变更。历史的因素、社会的因素常常影响解决过渡期中的困难。此期的发展任务有:与年龄相近的同性和异性确立新的和更成熟的关系;形成具有男子气或女子气的社会角色;接受自己的体格并有效地利用它;情绪上不再依赖父母与其他成人;确立经济独立的信心;选择职业或为择业作准备;为结婚和家庭生活作准备;发展作为一个公民所需要的智能与观念;渴求并达到对社会负责的行为;有一套指导行为的价值体系和道德体系。西方许多国家把11~12岁到21~22岁或25岁的个体划为青年期。我国通常把青年期分为青年初期(14~15岁到17~18岁)和青年晚期(17~18岁到25岁)。